解析:
【试题来源】
2017年国家(省部级)《行测》真题
【解析】本题考查基期量计算。
解法一:2014年该市蔬菜产量为15.79/(1-3.4%)≈15.8+15.8×3.4%≈16.3,2014年水果产量为7.84/(1+7.4%)≈7.3,所以2014年该市蔬菜产量比水果产量高16.3-7.3=9。
解法二:2015年蔬菜产量比水果产量多15.79-7.84≈8,而蔬菜产量2014年高于2015年,水果产量2014年低于2015年,故2014年该市蔬菜产量比水果产量高大于8万吨。
故本题答案为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