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试题库
search
首页 计算机 公务员 驾照 关于

对于特别行政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依据是我国宪法②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修改权③人大常委会对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具有解释权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有权任命法院法官⑤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不能有外国居留权


  • A.①②③④
  • B.②③④⑤
  • C.①④⑤
  • D.①②④⑤
热度🔥1
参考答案:C
解析:

【试题来源】
2010年湖北《行测》真题
【解析】特别行政区是指根据宪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所以题干中的①④⑤都是正确的表述。对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大常委在征询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果认为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有关规定,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②的表述有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解释特区基本法,对特区立法有备案审查权,但没有解释权,所以③的表述也不对。故选C
复制题目向AI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