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由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材料而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听证程序,对这一领域的行政听证制度规定得比较完整正式。该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这里明确了适用听证的行政处罚行为的范围,此外还规定了听证基本原则及程序。因此,本题选择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