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试题库
search
首页 计算机 公务员 驾照 关于

某化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废水,受该厂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承包的农田,造成农作物大量减产。村民的下列做法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是( )。


  • A.直接向该厂提出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
  • B.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请求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厂家停止侵害、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 D.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热度🔥1
参考答案:D
解析:

【试题来源】
2010年12省市联考(重庆/辽宁/海南/内蒙古/...
【解析】A、B、C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D选项的说法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题目中侵害村民权利的不是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复制题目向AI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