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A项语意不明,是“经济损失和诉讼费”共计“三千余元”还是单单“诉讼费”“三千余元”。B项句式杂糅,后一分句的主语“时间”与谓语“进行”不搭配。要么删掉“进行”,说成“规定申请留学签证的申请时间要在所申请学校开学前三个月到两个星期内”,要么删掉“申请时间”,说成“规定申请留学签证要在所申请学校开学前三个月到两个星期内进行”。D项第一分句有两个动词: “有”、“具有”。实际上,“具有”的宾语是“NBA打球经验”,“有”的宾语中心语应该是“队员”,而不是“美国队”,“队员”的位置应在“经验”后,“有5名具有NBA打球经验的队员”是“美国队”的定语。故“有”的宾语中心语“队员”残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