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05年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数为426.50×÷14521,2001年为338.32×÷9635.17,则2001—2005年国有经济单位从业人员数增长了(426.50×÷14521)÷(338.32×÷9635.17)-1≈(426.50÷338.32)×(14521÷9635.17)-1≈1.26×1.51-1;同理,城镇集体单位从业人员数上升了(33.17÷30.65)×(8355÷6179.15)-1≈1.08×1.35-1,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数上升了(157.19÷27.34)×(13522÷9434.15)-1≈5.75×1.43-1,比较可知其他经济类型单位从业人员数增速最快,A正确。由表格可知,2001--2005年湖南省城镇职工工资总额逐年递增,B正确。2001--2005年,湖南省城镇集体单位经济工资总额和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速低于总体水平,但这并不能说明城镇集体单位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C错误。2001--2005年湖南省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先减少后增加,D正确。
所以不正确的只能选C。